《2017年海口市第三季度经济适用房配售工作方案》(附可配售房源明细)

2017年09月25日 14:18 来源:海口市住建局点击量:4027 收藏

  日前,海口住建局印发了《2017年海口市第三季度经济适用房配售工作方案》,并公布可配售房源的明细。其中可配售的房源为永秀花园北一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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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海口市第三季度经济适用房配售工作方案

  根据《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府[2009]73号)规定,对永秀花园经济适用房可配售的房源进行公开配售,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配售房源

  本次可配售的房源为永秀花园北一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具体为:1栋(148套)、2栋(119套)、3栋(20套)、4栋(49套)、5栋(41套)、6栋(239套)、7栋(29套)、10栋(224套)、11栋(224套),共有房源1093套。其中:二房一厅531套、一房一厅562套。

  二、配售活动时间

  (1)2017年9月25日—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根据选房人取得准购书时间先后顺序对购房人进行分批安排选房。每天摇号选房人数为100名(上午50名、下午50名),人员名单由各区提前一天通知购房人。

  三、配售地点

  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9号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一楼

  四、配售对象

  在2017年9月15日前(含15日)已取得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发《海口市经济适用房准购通知书》有效期限内,且尚未进行选房(购房)的经济适用房申购人。

  五、配售程序

  配售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法进行,程序流程是:摇取选房序号→摇取房号(限5分钟)→选房确认(领取房号确认书)→办理购房手续。

  1.摇取选房序号。当日参加选房人员先摇取选房序号,由现场选出3-5名选房代表摇选房序号和监督摇号活动。

  2.摇取房号。参加摇号的购房人员须带齐个人身份证和准购通知书参加摇号,购房人按动按键电脑随机跳出4套房源信息,购房人在4套房源中任选1套。限每人时间5分钟,5分钟内不选定的,视为放弃。放弃当次选房的购房人可参加下季度的摇号选房。

  3.选房确认。购房人选中某套房后,该套房源从总房源信息中减除,另外3套房源还回到总房源信息库中,供后续购房人选购。购房人选中的住房当场进行登记,并领取《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房号确认书》。

  4.办理购房手续。购房人凭《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房号确认书》可以当场与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购房手续。逾期不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住房及购房人按照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领取确认书后至未签订购房合同前,允许购房人之间相互调换住房,经协商一致达成调换意见的双方购房人共同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变更登记,重新领取购房确认书。

  六、委托代理选房

  1、因伤、病、残或年老体弱确实不能到达摇号现场参加摇号选房的购房人员,可以要求提供上门服务,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当面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2、对于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的购房人员,书面委托一名家庭成员代理参加摇号选房,并承诺对代理人摇号选中的结果予以认可,委托书需经区住房保障中心确认盖章。代理人携带准购通知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可以到摇号现场代理摇号选房。

  七、保障措施

  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维护现场安全,确保平稳有序进行,防止发生群体事件。

  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0日

  附:2017年第三季度经济适用房可配售房源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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