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区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有哪些?有哪几个村列入省改造计划项目?

2018年05月24日 11:49 来源:焦作日报点击量:45063 收藏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区域。棚改已经成为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这一概念的出现频率甚至比拆迁还要高。那么,2018焦作山阳区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有哪些?有哪几个村列入省改造计划项目?下文整理了一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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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阳区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安排

  2018年,焦作山阳区共有3个列入省改造计划的城市棚户区项目,分别是:墙北村、李河村(一期)和山阳实业公司(牛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共涉及征迁户数2019户、人口7888人,征迁面积78.82万平方米。按照省政府安置房建设先行和市政府8月底前完成征迁任务的要求,山阳区确定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先行启动三个项目安置点的征迁工作,确保省定3908套安置房建设任务6月份全部开工建设,确保8月底前完成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迁任务。同时,合理解决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群众的有关问题,及时兑现征迁安置过渡费用和补偿资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组织签订统一的征迁协议,帮助解决搬迁中遇到的难题。

  山阳区2018年征收补偿政策

  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的《2018年山阳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山阳区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政策,根据省市政策采取实物安置。

  安置标准:多层合法的商品楼房,按照应征迁房屋的使用面积给予1:1置换;城中村合法宅基地按照合法宅基地二层以下(含二层)房屋面积进行1:1安置,每户分配安置房面积不得超过334平方米。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并积极配合征迁的,经居民申请,办事处审核符合条件后,可按照应安置面积2100元/㎡予以补偿。

  搬迁费、过渡费、奖励、三层以上拆工补以及附着物等补偿参照2017年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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