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房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方法以及日程安排通知

2017年11月16日 13:25 来源: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点击量:3476 收藏

各城区房管、住房保障部门:

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经过申报、审核、公示、复核后,确定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根据《焦作市市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现将焦作市市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房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方法以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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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房源共670套。解放区星凯国际(一期配建)项目(84套,预计2018年6月入住)、解放区征云法检苑(北苑)小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7套,预计2018年6月入住)、解放区征云法检苑(南苑)小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3套,预计2018年6月入住)、解放区新华南街德瑞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套)、解放区新园路璟都苑小区(2套)、解放区化三六七号院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1套)、解放区鸡鸭场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项目(37套)、解放区友谊路铁路电缆小区(3套)、解放区卫生联盟材料厂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项目(9套)、解放区普济路富苑小区(1套)、解放区绿都叠翠园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10套)、山阳区征云悦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07套,预计2018年6月入住)、山阳区民馨苑小区(5套)、中站区焦煤王封冶化解放西路北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项目(51套)、中站区紫金.华府小区配建廉租房项目(1套)、中站区廉租小区1、2号楼(12套)、马村区亿祥?美郡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92套,预计2018年6月入住)、马村园中园住宅小区配建廉租房项目(2套)、马村区廉租房小区(3套)。

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法

按照《焦作市市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进行,本次分配部分房源实行预分配,预分配房源见第一条“()”内标注。

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日程安排

从2017年11月29至2017年12月7日结束。具体见《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日程安排》

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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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1.jpg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优先保障家庭成员中有属于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归国华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下肢一、二、三级严重残疾人员,重大疾病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等情况之一的家庭,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

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规则和操作流程是什么?据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按摇号顺序自主选房的方式进行,房源不分辖区,分配对象可自主选房。首先,按照房源的1.5倍确定入围分房名单。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推选两名代表现场分两轮进行电脑摇号,第一轮摇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顺序号,第二轮摇出一般家庭顺序号,按顺序确定入围分房名单。然后是选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特殊困难保障家庭、一般家庭两批进行,由电脑分别摇出选房顺序号,保障家庭按照顺序各自选出自己的住房。此外,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住房。享受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租赁补贴。入围分房家庭必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的视为弃权。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提前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一同到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书面授权书。

选过房后,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发放“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须在“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与市房产管理中心委托的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告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15日内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放弃所选房屋的,两年内不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本次现场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焦作市将在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开。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愿意租赁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认租并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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