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8年03月28日 14:38 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点击量:2296 收藏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麦盖提县县城区总体发展规划及部分乡镇集镇建设规划和麦盖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参考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满足经济发展和更大项目用地需求,特制定了麦盖提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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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如下:

 麦盖提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麦盖提县县城区总体发展规划及部分乡镇集镇建设规划和麦盖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参考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满足经济发展和更大项目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和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保障服务。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8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40.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8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新增项目用地25.3公顷,原有用地面积为15公顷,商服用地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2.3公顷;住宅用地12公顷(其中:棚户区改造用地5公顷,公共租赁房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公顷;特殊用地2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麦盖提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移民安置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移民安置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小于2公顷的用地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期经县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严格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用地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规定。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

  (四)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各规划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高效服务。计划实施中,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满足更大项目特别是工业用地需求。

  (二)强化职责,依法供地。县国土、住建、经贸、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供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

  (三)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县国土、住建、经贸、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六、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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