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和项目计划会议召开

2017年12月25日 16:34 来源:十堰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点击量:30005 收藏

12月21日上午,十堰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在市房管局召开。会议重点对2018年我市棚改涉及到的棚户区改造(拆旧建新)、老旧小区改造、百二河沿线相关项目的外立面改造等内容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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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制项目规划时,要坚持规划引领,按图推进,一张蓝图执行到底。在进行项目设计时,要注意设计深度和可操作性,过程中主动和市规划局对接,编制成果直接报市规委会审议,三区三年内严格按照编制的规划操作,原则上不再变动。十堰市规划设计院要高度重视和配合棚改工作、安排精兵强将,精心编制棚改规划,确保高水平、短时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棚改居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议对开展规划编制我市2018-2020年棚改工作和项目计划和做好2018年棚改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高标准”。从现在起,不再将三区政府(管委会)单一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编制规划。二是“定职责”。每个区确定专人配合市棚改办、市规划院规划编制工作。茅箭区、张湾区把2018年度棚改项目确定四至边界、户数及面积,尽快报市规划院。三是“明思路”。对2019、2020年度项目认真勘察和规划院充分沟通,将各区政府拟纳入的项目充分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要和三供一业移交改造结合起来,避免重复改造。四是“严要求”。规划成果经市规委会确定后,原则上不能再行调整。

十堰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当前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市棚改办将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顺应十堰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抢抓国家棚改政策调整重大机遇,结合我市创文工作,充分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抓敢管的“三敢”精神,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按计划完成我市各时间节点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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