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天津土拍:7.6亿元挂牌蓟县津蓟(挂)2017-003号地块

2017年09月29日 10:22 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2366 收藏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蓟(挂)2017-00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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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蓟州区长城大道东侧,四至为:东至元古路,南至华府路,西至长城大道,北至元古路(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现状为半山坡地形,地上附着物已全部清除。

该地块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24439.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其中:居住部分规划用地面积112010平方米(其中包含独立占地幼儿园用地,占地规模为42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容积率为大于1.0且不大于1.01(其中包含幼儿园建筑面积不低于1700平方米,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3%,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15米;商业部分规划用地面积12427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15米。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科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科教50年。挂牌起始价75970万元(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

1、规划其他要求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2、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3、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

4、受让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四年内竣工。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98800万元。

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

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106000平方米。竞买人竞报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对自持住房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等处置的,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蓟州区的,应按照规定在蓟州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149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7年10月31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7日,自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1月2日14:3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及自持面积竞报阶梯

1、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人竞报自持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竞报阶梯为500平方米或500平方米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最高自持面积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蓟州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022)29182390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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