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乐清市中心区土拍E-b18-2地块
根据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招拍挂信息了解到,乐清市中心区决定2017年1月以挂牌方式出让E-b18-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乐清市中心区E-b18-2地块(南岸捕捞村安置留用地)
宗地总面积:6983平方米宗地坐落:乐清市中心区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小于100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2088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10440万元
加价幅度: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2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6日15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买人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须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01月04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01月04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04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1月0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乐清市中心区E-b18-2地块(南岸捕捞村安置留用地)号地块:2016年12月22日08时30分至2017年01月06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联合申请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联合竞买协议;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人:
联系电话:6188265261882633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帐号:1927010104001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