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香河县土拍:将以起始价24320万元出让2020-33宗地
经香河县人民政府批准,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20-33
宗地总面积:45808.36平方米
宗地坐落:新开大街南侧,运河大道东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45808.36
土地级别:十二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337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2432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与地上物一同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27日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27日到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3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28日09时00分在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设有底价,当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时,出让成交;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出让不成交。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方法如下: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三)其他
1、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收取。
2、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3、涉及与土地一同出让的地上罚没建筑物的竞买人,在报名时需全额交纳地上罚没建筑物的保证金(罚没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出具的票据为准)。成交后,由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项目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实施。
6、竞买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宗地和调查、了解宗地详细情况,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宗地之全部现状。
7、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8、本次拍卖由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给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拍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6-8321309(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316-8676017(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230662924(代理公司)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