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宝鸡市土拍:将以起始价710万元出让宝市招拍挂字[2020]18号

2020年09月10日 17:17来源:自然资源部点击量:1835 收藏

经宝鸡市人民政府批准,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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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宝市招拍挂字[2020]18

宗地总面积:25025.33平方米

宗地坐落:宝鸡市蟠龙新区北社街以北,规划一路以西,龙源大道以南,龙川路以东范围内。

出让年限:50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0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25025.33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380万元

备注:容积率:不小于0.7、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小于30%、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执行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710万元,增价幅度:4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0902日至20200921日到宝虢路125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c7楼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0902日至20200921日到宝虢路125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c7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092116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092116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010091000分在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交易服务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宗地上有附着物及已有投资的,其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出让同时出售(土地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需按照评估(出售)价值缴纳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宗地还必须满足相关主管单位提出的参与条件;所需拆迁安置、代征道路(绿地及教育用地)等成本支出,市财政部门、市旧城改造办公室除按照规定额度返还外,不足部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直至履行完上述义务。为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企业兼并土地资产处置宗地,竞得人必须承担兼并方应承担的债务偿还和人员安置补偿的责任。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装配式建筑建设发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每宗招拍挂土地中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比为16%

有关出让宗地的未尽事宜详见《宝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文件,认可竞买条件,在竞得后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竞买保证金(含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及拍卖成交价款均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基准货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宝虢路125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c7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17-326266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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