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6-14
宗地总面积:4044平方米
宗地坐落:石油大厦北侧地块(位于石油大厦北侧,基地东侧为环城西路北延,南侧为石油大厦,北侧为规划道路)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起始价:?670万元
保证金:134万元
加价幅度: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09日至2016年10月17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凤凰路800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09日至2016年10月17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凤凰路800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0月17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0月18日10时00分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凤凰路800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2、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总成交价款。
(2)交地事宜: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湖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负责交地。
(3)建设周期:24个月。
(4)该宗地带方案出让,地块方案编制可在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概念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并应满足2015年第4次市规委会纪要的要求;地块内有电信交换箱,位于市规委会通过的规划方案中的绿化带中,无需搬迁。
(5)项目建成后由市城市集团下属国有企业湖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整体回购,用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回购价款以计容面积12132㎡按4600元/㎡回购,地下车库等不计容面积均含产权整体无偿移交回购方。
(6)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之后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履约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户:335061701012015147583
土地出让金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7)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新区开元路88号
联系电话:0572-2667778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