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三明市沙县土拍:起始价4000万元出让P20191008地块,总面积8092平方米
11月13日三明市沙县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沙县人民政府批准,沙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191008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起始价4000万元,总面积8092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出让年限70年。
相关公告如下:
沙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沙自然资拍告字[2019]5号)
沙自然资拍告字[2019]5号
经沙县人民政府批准,沙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P20191008
宗地总面积:8092平方米
宗地坐落:金沙路南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明细:城镇住宅用地
保证金:8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3503419BA0057
场地平整:出让红线内土地平整
基础设施:出让红线外通路、通水、通电
起始价:4000万元
加价幅度: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凡在沙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12日到沙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12日到沙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1月13日10时00分在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沙县建国路10幢
联系人:孟先生、罗女士
联系电话:0598-5836376
开户单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上,同上,同上,同上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支行,农业银行沙县支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兴业银行沙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沙县支行
银行帐号:1404041919022062826,13840101040016073,35001647707059166666,184010100100093610,935007010005136710
沙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