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蚌埠市固镇县土拍:出让2019030地块,总面积3841.2平方米

2019年09月11日 17:48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点击量:1564 收藏

  9月27日蚌埠市固镇县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19030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起始价654万元,总面积3841.2平方米,容积率小于或等于0.3,出让年限40年。

固自然资拍[2019]015号.jpg

  相关公告如下: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固自然资拍[2019]015号)

  固自然资拍[2019]015号

  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9030

  宗地总面积: 3841.2平方米

  宗地坐落: 仲兴乡沱西村固灵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0.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

  土地用途明细:零售商业用地

  保证金: 654万元

  起始价: 654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1、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出让年限40年,2、 4,其他详见规划条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申请前须经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审查并出具证明文件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9月05日 至 2019年09月24日 到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9月05日 至 2019年09月24日 到 固镇县投资大厦西侧副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个人持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手续等)。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4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9月2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09月27日10时00分 在 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日止,竞买人不足两家,直接转入挂牌方式。

  2、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挂牌活动定于2019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会议室举行。

  3、挂牌活动于2019年9月25日8时至2019年10月11日10时,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08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08日17时30分。

  4、拍卖或挂牌截止前半小时,由县土地市场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密封后交现场拍卖或挂牌主持人拆封,报价没有达到底价则不成交。

  5、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10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出让金支付方式: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8、交地时间和方式: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9、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

  10、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11、回购房安置:回购安置房由住建局负责办理,回购条件按县住建局出具文件执行,

  12、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13、本宗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1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账 号:185715832437

  开 户 行: 工行固镇支行 账 号:1303011009300050161

  开 户 行: 徽行固镇支行 账 号:1285101021000135538

  开 户 行:农行固镇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295001040013288

  开 户 行:固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0000327487810300000018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52-2135012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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