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6年09月18日 15:07来源: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点击量:2002 收藏

苍土龙告字[2016]08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苍南县龙港镇龙翔路以东、东城路以北。土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1685.5㎡,出让面积1685.5㎡。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建筑基地面积:≤845.76㎡,建筑高度:<24米。层数为6层,且底层建筑层高<3.6米,为非居室。竞得者需按地块招拍挂总平面图建设。出让年限(年)为70年,起始价为90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82万元。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地块拍卖(挂牌)不设底价。
  宗地编号:苍南县龙港镇黄家蓬片区B12地块
  宗地总面积:1685.5平方米
  宗地坐落:苍南县龙港镇龙翔路以东、东城路以北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
  建筑限高(米):小于24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82万元
  起始价:906万元
  加价幅度:10万元
  备注:挂牌截止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26日15:00时。;提交申请书时间:2016年10月13日8:30至2016年10月26日11:00时;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11:00时;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0月26日11:30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地块拍卖(挂牌)不设底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1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2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0月12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0月12日15时00分在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竟得人须另行支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61268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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