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土资源局招标出让1(幅)土 地公告

2016年09月09日 13:52来源:延安市国土资源局点击量:1296 收藏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B2-06-03

宗地总面积:21880平方米

宗地坐落:延安新区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6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4743.5万元

备注:1.土地面积:2.1880公顷(合32.8200亩)[其中商业2.6256亩、住宅30.1944亩]。其中填方区2.0372公顷,挖方区0.1508公顷;2.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3.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4.建筑层数:多层、低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9月07日至2016年09月26日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南区东楼)A区四楼407室)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9月07日至2016年09月26日到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南区东楼)A区四楼407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26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09月2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6年09月07日至2016年09月27日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2016年09月27日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本次公告日期为2016年9月7日至9月11日。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7日至9月11日9: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息),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南区东楼)A区四楼407室)购买招标出让文件。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3、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7日至9月11日9: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息),到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南区东楼)A区四楼407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16:30时(京时,下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6年9月11日16:30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土地出让成交后,中标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延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在一个月内缴纳剩余出让价款,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

联系人:马凌云

联系电话:0911-2162407/17719735309

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专项资金集散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营业处

银行帐号:6100168003105000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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