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国土资告字[2017]7号)

2017年11月24日 13:26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2759 收藏

根据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2月13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P06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8000万元,宗地坐落东侨工业园区福宁北路西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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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不接受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12日到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区天湖路祥和楼二层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12日到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2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2月13日10时30分在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三层第四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起拍价为8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400万元(其中定金为1600万元),不设保留底价;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6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入东侨财政。

2、该宗地要配套建设一座6个班的幼儿园,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建设,竣工后将产权无偿移交给属地教育部门用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8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592平方米(计容),园内绿地率不小于30%。幼儿园规划设计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应独立占地,设立独立出入口,设有相应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3、该宗地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东侨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负责交付。该宗地应于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

联系人:陈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90008、25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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