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10月20日土拍:以始价118万元出让彭地(G)〔2017〕—18号商服用地地块

2017年10月11日 11:34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1388 收藏

  经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彭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于10月20日土拍悦龙山新区的彭地(G)〔2017〕—18号商服用地,始价118万元,总面积3561平米。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彭阳县.jpg

  彭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国土资交告字[2017]271号)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彭地(G)〔2017〕—18号

  宗地总面积:3561平方米

  宗地坐落:县城悦龙山新区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小于1.5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小于36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商服用地

  保证金:11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6400317BA0216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起始价:118万元

  加价幅度: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8日到宁夏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8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0月18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0月20日15时10分在宁夏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价不包含行政规费(税)及宗地勘测定界费、评估费,以上费用由该宗地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贺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65;0954-7012440

  彭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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