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泉州惠安县土拍2017拍-4#商住地块 起始价15300万元

2017年09月04日 13:49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3156 收藏

根据泉州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9月22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拍-4#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53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惠安1.jpg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20日到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20日到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0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9月2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22日09时00分在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2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要求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建筑单位预制装配率不低于15%(具体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进行评价》)。

(二)建筑物高度必须满惠安机场净空高度控制要求(土地使用权竞得者自行负责向军事部门申请建设高度)。

(三)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出入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5%以内,商业建筑应同步设计排油烟设施和管道,并同步实施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四)养老服务设施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并在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竣工验收后半年内交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养老服务。

(五)本宗出让宗地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该地块,在项目建设达道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201室

联系人:陈先生杨小姐

联系电话:0595-87328893

惠安.jpg

惠安县,是闽南著名侨乡和台湾汉族同胞主要祖籍地之一。素有“海滨邹鲁”、“雕艺之乡”、“建筑之乡”、“渔业强县”、“食品工业强县”之美誉。全县陆域总面积含泉州台商投资区共720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833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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