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肥东县土拍:出让经开区FD17-11号商业用地

2017年07月24日 16:15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1041 收藏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国土资公告[2017]223号)

  经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FD17-1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FD17-11

  宗地总面积:13333平方米

  宗地坐落:肥东经开区包公大道与长山路交口东北角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7.5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3.3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商服用地

  保证金:20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经肥东县政府书面确认的引进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总部入驻本地块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8月13日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29室(四县一市的地块,在634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8月13日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29室(四县一市的地块,在634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3日11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8月13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8月15日14时30分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须确保项目建成后5年内入驻企业年均纳税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否则,视为违约,由肥东县政府会同税务部门负责监督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超高层开竣工时间按照项目的具体建筑面积和层高等因素另计)。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5、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6、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

  7、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8、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店埠镇长江东路与站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李先生、关女士

  联系电话:0551-62551693、62551695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分享到:
土流网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