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西安市土拍:起始价575万元挂牌出让国际港务区港务西路以东、规划路以南商服地块

2017年07月18日 16:56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1112 收藏

西安5.jpg

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7〕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于2017年7月19日至8月1日的工作时间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始价57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地籍编号为GW2-8-4, 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西路以东、规划路以南,净用地面积1440.90平方米(折合2.161亩,不含代征道路用地6.240亩和代征绿化用地2.076亩)。用途为商服。容积率不大于3.4,建筑密度不高于28.4%,绿地率不低于20%。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交易网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时间

网上挂牌期限为2017年7月19日至8月1日的工作时间,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陆西安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16时整。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6时整。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陆西安市国土资源交易网(www.xaland.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供应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朱云香  83332251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贾康选  86787046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   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7日

GW2-8-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和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于2017年7月19日至8月1日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GW2-8-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定义

本次挂牌出让GW2-8-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和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按照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将GW2-8-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条件在网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并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网挂系统上发布,通过互联网利用网挂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报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网上报价结果或者网上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权属来源及有关情况:该出让地块为西安国际港务区储备土地,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出让,并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在约定时间内承担交地责任。

(二)宗地简况:GW2-8-4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港务西路以东、规划路以南,宗地净用地面积为1440.90平方米(折合2.161亩,不含代征道路用地0.887亩和代征绿化用地2.076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4,建筑密度不高于28.4%,绿地率不低于20%。使用年限为40年。

(三)宗地现状:该宗地现状为空地。

(四)特别说明:

经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挂牌起始价为575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宗地出让按照“ 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时间

挂牌期限为2017年7月19日至8月1日的工作时间。受理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16时。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下午16时。转入网上竞价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下午16时。

四、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www.xaland.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一)挂牌文件取得

登陆系统,申请人可于挂牌出让文件发布之日起在网上流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

(2)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3)网上挂牌竞买须知;

(4)网上挂牌竞买申请书(样本);                                                                                              

(5)宗地面积量算成果表;

(6)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7)《成交确认书》(样本);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9)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系统上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系统提交申请书;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宗地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帐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保证金帐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帐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系统自动生成《网上挂牌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并发送给竞买人。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

五、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担保金,证明竞买方的诚意,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不是定金。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不予退还。

(三)挂牌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作该受让地块的地价款。

(四)未竞得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五)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应于2017年7月28日下午4时前汇入网挂系统所列银行的指定账户内。

六、本宗地挂牌交易的有关价格和税费

竞买人在竞得宗地后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成交价款,本次交易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及契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收取。

七、挂牌竞买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有意竞买者可登陆网挂系统查询。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17年7月19日上午9时)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数字证书、通过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信用平台确认,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并经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注意!参与竞买时,若无法进入网挂系统,请先进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用平台,查询贵单位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本次竞买条件。若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9-83332251和86787046,或来到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及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查询。)

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16时整。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17年8月1日16时)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4.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系统显示挂牌成交;

(2)最高报价低于起始价或无人应价的,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四)网上限时竞价

1、挂牌期限届满,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作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系统,超过4分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会出现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及出让结果。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且符合资质者为竞得人,低于挂牌出让起始价者除外。

2、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1日内从网挂系统上在线打印彩色《成交确认书》,并在竞得人栏签名、盖章;竞得人拒绝签订该《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五)成交结果确认

竞得人应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已签字、盖章的《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到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办理资质审核,通过审核后,由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备案。对符合本《须知》资质要求的竞得人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和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法人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认可并加盖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公章,其成交结果有效;对不符合本《须知》资质要求的或逾期未完成《成交确认书》现场签订手续的竞得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和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不予签字盖章,经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在网上公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对本宗地重新处置。

竞得人必须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在竞得土地后,提交竞买申请文件。竞买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会做出的竞买该宗地的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代表人的授权文件;

(6)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7)竞买单位基本户所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8)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地价款

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已经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的《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成交地价款、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费用的缴纳手续。逾期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终止对竞得人供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西安国土资源局网挂系统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大厅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八、特别约定

经请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作如下特别约定:

(一)挂牌人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所列条款承担责任外,不再做出其他任何承诺。竞买申请人须全面仔细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实地踏勘宗地现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土地现状有疑议的,应在申请竞买前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递交的报价单一经挂牌人确认有效,不得撤回。

(二)挂牌人公布的竞买起始价、竞买人的每次报价及成交价,均为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总额(不包括契税、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文物勘探费、环境影响评估费等由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其他费用)。

(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竞得人不得对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的条款提出异议,也不得拒绝签订。如果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虽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但不支付挂牌成交价,或者支付挂牌成交价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全部兑现,均属于违反竞买规则行为,挂牌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人报名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须按挂牌成交价的10%向本中心支付违约金。

(四)本此交易规定的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五)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挂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六)竞得人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挂牌出让成交后6个月内将宗地变更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

(七)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以人民币结算。

(八)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负责确定并解释。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际港务区分局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分享到:
土流网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