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亳州市土拍:涡阳县出让GY2017-4、GY2017-54、GY2017-6三宗商住地

2017年06月29日 16:30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4498 收藏

  安徽省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涡土告字〔2017〕8号)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涡阳县土拍.jpg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2)在安徽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涡阳县境外企业竞得土地后,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全资法人子公司,并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 2017年6月22日 至2017年7月13日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 6月22日至2017年7月13日11时30分前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 11时30分。我局将在2017年7月1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7月14日15时30分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厅进行。

  七、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竞买人资金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

  (三)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四)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人在参加每宗地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每次加价幅度为不低于每亩5万元(含5万元)。

  (六)根据《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意见》(涡政办秘[2016]135号)文件规定,GY2017-4号、GY2017-5号、GY2017-6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计容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费,随土地出让金一并另行缴纳(多退少补)。

  (七)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土地成交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八)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九)竞买人须书面承诺竟得后引进物业服务一级资质企业对小区进行管理。

  (十)出让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土地。

  (十一)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后的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十二)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三)出让人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一)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2869680

  (二)拍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二楼拍卖厅(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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