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拍卖1宗零售用地地块

2016年08月01日 16:13来源:点击量:1806 收藏

  7月29日,根据中国土地市场网出让公告显示。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零售用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块】织东分区ZD-03-03-03号、ZD-03-03-02-1号、ZD-03-03-06-1号地块(位于织里镇凤祥路北侧,织里南路东侧)(湖土资告字[2016]6号)

  宗地编号:2016-9

  宗地总面积:24998平方米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5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0;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36

  土地用途明细:批发零售用地

  起始价:6500万元;保证金:13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8月18日10时00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凤凰路800号)进行。申请人可于2016年08月08日至2016年08月17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凤凰路800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6年08月08日至2016年08月17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凤凰路800号)向湖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1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6年08月17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其他注意事项:

  1、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及账户:保证金于2016年8月17日下午16:0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3、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

  (2)交地事宜: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地块内的一个变压器和三根电线杆由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交地前搬移。

  (3)建设周期:24个月。

  (4)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之后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履约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户:335061701012015147583

  土地出让金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5)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6)该地块带方案出让。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新区开元路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266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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