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龙岩市土拍永定县2017-高新挂-01地块
根据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决定,2017年4月10日以挂牌方式出让永定县2017-高新挂-0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于高陂镇黄田村,起始价23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3月10日至2017年04月06日到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永丰新区(高新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7年03月10日至2017年04月06日到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永丰新区(高新区)分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0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4月0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永丰新区(高新区)分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7-高新挂-01号地块:2017年03月31日08时00分至2017年04月10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流程详见网上交易系统及交易须知。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须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三)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我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手续。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次日起2个月内付清(若国家和省政策调整的,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交地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交地。如竞买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二个月内交地。
(四)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五)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七、联系电话:0597-2961578
八、地块所处地段介绍
永定是“南方矿区”、“烤烟之乡”,地热资源居龙岩市第一位。境内溪流分属汀江、九龙江、梅江三大水系,汀江、永定河、金丰溪、黄潭河、抚溪、岐岭溪等流域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上。棉花滩水电厂为福建省第二大水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