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惠州市土拍GP2017-1地块 起始价852万元

2017年02月23日 14:01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1024 收藏

根据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2017年3月28日以挂牌方式出让GP2017-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起始价852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惠州1.jpg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28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三、申请人可于2017年03月15日至2017年03月28日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27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3月28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P2017-1号地块:2017年03月15日09时00分至2017年03月28日16时00分;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惠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对<关于确定用地功能及提供规划要点的函>的复函》(惠市规建函[2016]1279号)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四)根据市住建局《关于用地规划情况的复函》(惠市规建函[2015]204号),该用地不具备单独开发建设条件,应与三新村B02-14-01地块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因此,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需出具如下承诺:“保证在竞得该1687平方米用地后与三新村B02-14-01地块的土地权利人一起,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及竣工完成上述地块的开发和建设,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五)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1600万元;

(六)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10%转为定金。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本中心可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②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③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④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⑤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⑥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六、联系电话:(0752)7121026、7121042

七、地块所处地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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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位于广东省中南部东江之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南临南海大亚湾,毗邻深圳、香港,北连河源市,东接汕尾市,西邻东莞市和广州市,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之一。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等2区3县,并设有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珠三角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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