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张家口蔚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2018年01月10日 10:43 来源:蔚县人民政府点击量:8836 收藏

2018年1月5日,张家口蔚县人民政府发布了29则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共涉及488户,市民可选择货币补偿、纯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领取购房券购买定向安置房方式方式获得补偿,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为切实改善我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85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蔚县涌泉庄邸家庄村片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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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范围及户数东至村东大街,西至418县道,南至滨河湾1号小区,北至村耕地,本次征收涉及488户。

二、房屋征收部门: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蔚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三、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按照《蔚县涌泉庄邸家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蔚政发〔2017〕17号)的标准与蔚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

五、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对执行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工作不力、不能有效遏制炒房行为的,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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