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莆田市仙游县土拍:起始价8500万元出让PS-2017-21号商住用地

2017年10月31日 13:33 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3324 收藏

根据莆田市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11月21日以拍卖方式出让鲤城街道PS-2017-21号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8500万元,总面积20250平方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仙游1.jpg

拍卖出让地块位于鲤城街道,东至学园路,西至仙港大道,南至宝龙西路,北至规划地块。宗地编号为PS-2017-21号。用地总面积为20250.2平方米,拍卖出让土地面积为2.025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商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商场)40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7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拍卖地块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1)1.0<容积率≤2.5;(2)建筑密度≤25.0%;(3)绿地率≥30.0%;(4)商业面积≤18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能参与土地竞买:

1、竞买申请人须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仙游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者,不予申请竞买。竞买人仅可单独申请。

2、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本拍卖出让方案,一经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资格审查时,视为对拍卖出让方案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签订现状确认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交付竞买保证金1700万元人民币之后,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土地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仙游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具有开发资质项目开发公司,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应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土地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后,再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所有竞买申请人必须以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到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www.xyztbzx.com)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四层资产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20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1月21日10时00分在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仙游县工艺博览城仙作博物馆三层)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地块按现状拍卖出让,受让人必须按照仙政规〔2017〕164号文确定的规划条件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4-8291827

房地产2.jpg

仙游县域整个地势顺趋木兰溪,西北高东南低,形成“马蹄状”,沿海、平原、山区层次分明。著名的东西乡平原是鱼米和蔗糖之乡,东北角的“兴泰里”和西北角的“仙游山”是著名的珍稀林区。全境分布着“七山一水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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