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三明市土拍:总始价23900万元出让条字第2017-021、2017-004两幅地块

2017年09月27日 14:22 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4554 收藏

根据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0月17日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元区条字第2017-021、梅列区市职业技术学院西侧2017-004两幅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起始价239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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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土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三明市区的,须在竞得土地后两个月内,在梅列区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并在梅列区纳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10月16日到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3层(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10月16日到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3层(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0月1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0月17日15时00分在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3层(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竞得人须按限价商品住房进行开发建设:

(1)套型面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应达70%以上,具体套型设计须征求梅列区政府和三明学院的意见,并由规划部门审核把关。

(2)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该地块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标准为中高层带电梯无装修(毛坯房),销售均价控制在5754元/平方米以内。“一房一标价”等具体销售要求按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三明学院教职工限价房销售价格的通知》(明价〔2014〕37号)执行。

(3)销售对象和审核工作。该地块限价商品住房仅限销售给具有三明市区户籍、本人及其配偶在三明市区无房且5年内无商品房交易记录、未享受过政策性购房优惠的三明学院教职工。剩余房源由三明学院在不超项目销售总额的基础上,按限价商品住房整体收购,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周转房。

具体销售对象的审核和选房工作按《三明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明政文〔2014〕202号)执行。

2、土地竞得人应无偿代建以下公配建项目: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宜与社区用房统一设置;社区用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设置独立出入口,且在1至3层内安排;公厕1座及以上,建筑面积≥30平方米,设置成附属式,须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若设置成独立式的,每座用地面积≥60平方米。

上述公配建项目具体落位应经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与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同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3、土地竞得人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120平方米,产权归全体业主。

为整合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社区、物业用房应适当集中,统筹配置,达到普通装修标准,并与相邻三明学院教职工原经济适用房共用。

4、对上述社区用房等代配建项目,不动产发票由土地竞得人提供,并全额承担所需税费;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各方各自缴纳。

5、土地竞得人须按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要求,在首期项目建设一幢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5%,具体建设要求由市住建、规划部门审核认定,建设方案须报市住建、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建筑品质不得低于普通商品房。

八、条字第2017-021地块出让须知

1.土地竞得人须按省一建下洋棚户区改造C、D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要求,整体提供3幢住宅楼共150套(A幢总层数5层的1至5层、B幢总层数7层的3至7层、C幢总层数24层的3至24层),列入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平台,由本项目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就地购房户优先选购。选购数量共99套,分5个户型,合计建筑面积9180平方米,结算总价约5107万元(具体以土地竞得人与被征收就地购房户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土地竞得人与被征收就地购房户按照市住建局《关于搭建商品房选购平台和统购公租房的实施意见》要求,签订优惠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将货币补偿款划转给土地竞得人。上述优惠购住宅楼均为电梯房、框架结构。其中优惠购商品房室内交房标准与商品房标准相同(毛坯房),与项目同期商品房同步验收交房。具体选购户型、套数:125平方米1套,115平方米1套,105平方米54套,90平方米3套,

75平方米40套,合计建筑面积9180平方米。项目建设方案及上述选购商品房具体位置、套数、户型结构、交付时间应征得市住建部门及三元区政府同意。

2.土地竞得人还须在上述3幢优惠购住宅楼中,无偿提供户型105平方米、7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各一套,移交给三元区政府用于产权调换。室内装修达到普通入住标准。铝合金窗(或塑钢窗),阳台为铝合金(或塑钢)推拉门,进户门为防火安全门,室内为普通木门,水、电一户一表,煤气、闭路电视、宽带、电话等管线入户,内隔墙砖砌体及天棚采用混合砂浆抹面、白灰,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找平,厨卫做防水层,墙、顶普通抹灰、水泥砂浆找平,座便器安装。安置房的楼层、超面积结算等事项详见三元区住建局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安置房的位置、户型结构等具体建设要求应征得三元区政府同意。

3.上述3幢住宅楼优惠购和安置后,剩余的49套房源可对外出售。优惠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3个月内交房。否则,由此产生相关违约责任由土地竞得人承担。交房须提供《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安置房实际交房面积与约定返还面积存在差异时,由土地竞得人与安置对象按同楼栋同用途房屋预售均价互补差价,并在交房后10日内结清。在交房后12个月内,土地竞得人须协助安置对象办结产权登记手续,如未按期办结,违约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4.土地竞得人须无偿代建社区用房等公建项目≥315平方米,其中社区服务用房≥185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压缩站、转运站、休息室三合一)一处,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具体落位应经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与同期商品房同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产权归三元区政府。

5.物业管理用房≥245平方米,产权归全体业主。

为整合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社区、物业用房应适当集中,统筹配置,并有临街独立出入口,且在地上1至3层内安排,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

6.对上述安置房、社区用房等代配建项目,执行相应的税收政策,不动产发票由土地竞得人提供,并全额承担所需税费;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各方各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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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3层(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8-891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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