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2017年09月26日 11:19 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点击量:3855 收藏

邢台市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已经2017年9月7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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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大会精神,明确我市质量工作重点,推动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建设,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冀政发〔2016〕33号)、《河北省实施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大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冀质强发〔2017〕2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邢政发〔2016〕31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指示,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中国(北京)质量大会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的发展思路,加强政府宏观质量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创新突破、跨越赶超主基调,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抓手,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综合水平。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大质量、大标准观念,推动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把标准作为提升质量的基础支撑,把品牌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重要抓手,把信誉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体现,以标准提升质量,以质量造就品牌,以品牌树立信誉,以信誉拓展市场,加快推动邢台制造向邢台创造、邢台速度向邢台质量、邢台产品向邢台品牌的转变。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提升产品质量。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在汽车、智能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力争尽快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推动我市加快进入制造强市行列。围绕宁晋电线电缆、清河汽摩配件、临西轴承、平乡和广宗童车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实施区域性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以清河羊绒制品、宁晋婴幼儿童装、开发区和巨鹿家具、隆尧食品等消费品为重点,加强监管,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抓好出口中亚的广宗童车、沙河玻璃、平乡自行车及配件等商品和跨境电商产品的质量提升,打造“邢台制造”形象。加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及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推动完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到2019年,我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

2.开展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以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食品塑料复合包装膜袋等消费品为重点,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建设一批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引导企业瞄准市场消费需求和技术发展前沿,不断提高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到2019年消费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创建1-2个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培育2-3家质量提升示范企业,有力促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带动提升消费品质量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3.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标准化生产,抓好优势果品、食用菌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推动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农业。突出县域经济特色产业,大力推动“一县一品”发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打造省级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建立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发展休闲农业,构建以邢台南太行生态休闲农业带、环邢台市区现代都市农业带、威县威梨休闲农业示范区为主体的休闲农业空间布局。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到2019年,农产品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争创1-2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每年培育2-4个有一定规模的名牌农产品,形成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农业名优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农办;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4.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和优质服务创建工程,加快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进程,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服务业企业。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充分发挥临城崆山白云洞旅游区管理处、邢台银行、好望角物流公司等河北省服务名牌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信息、金融、旅游、邮政快递、餐饮住宿、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和创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活动,促进我市服务业质量进一步提档升级。到2019年,旅游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银行业客户满意度达到82%以上,商贸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金融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5.提升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工程招投标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八大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打非治违”行动。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民用住宅工程等重大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建设工程重大结构质量安全零事故。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力争将每项工程都打造成经得起检验的百年工程。到2019年,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6.提升环境质量。全面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制定行政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确保全市饮用水水源稳定达标。抓好钢铁、纺织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促进再生水利用,严格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加强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焦化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开展“净土”行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矿山环保达标整治,严格水土保持监管,科学防治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严格资源环境生态保护,设定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到2019年,全市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达到省定环境考核目标要求,力争退出全国空气质量后5位。(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7.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推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完善计量检测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程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综合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落实好《邢台市质量和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双百”工程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意见》(邢质名字〔2016〕1号),在全市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强首席质量官培训,督导企业落实好首席质量官任命和备案制度。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到2019年,全市1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8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8.加强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建立一批高质量的基础科研机构。(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

9.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工作体系。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加快打造更高的标准体系,以更高的标准促进产品、服务、环保、安全等领域的质量提升,推动各行各业加速向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构建质量竞争新优势。指导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推行标准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我市标准化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开展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提升行动,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推动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激发社会团体组织和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的积极性。到2019年,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18项以上,完成企业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各50项以上,建成广宗县国家果品生产标准示范区1个,建成标准化示范企业30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40个。(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10.大力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创新活动,积极参与或主导国际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内外先进标准情况,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动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鼓励我市有关单位和专家担任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职务,不断拓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领域,增强邢台标准话语权。市相关行业部门和标准部门要对标准制定给予支持鼓励奖励,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培育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标准领跑企业。到2019年,力争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行业标准10项以上;制定省级地方标准30项以上、市级地方农业标准3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发挥标准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重要载体作用,着力实施“标准化+”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行业发展水平。贯彻实施《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字〔2015〕30号),在全市范围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强化事后监管。选取有条件的电子商务园区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试行电子商务产品标准明示及鉴证工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12.加强产品品牌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名优品牌培育机制,重点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河北省名优产品和服务名牌。选择宁晋光伏和电线电缆、清河汽摩配件、平乡和广宗童车、沙河玻璃、临西轴承等,打造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增强区域产品质量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鼓励晶澳太阳能、蓝鸟家具、金沙河面业、富岗苹果、绿岭核桃等高品质产品和知名企业参加河北省品牌节活动。帮助指导更多单位和个人争创中国质量奖、河北省政府质量奖、邢台市政府质量奖,推动邢台产品向邢台品牌迈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培育众多“邢台工匠”,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知名品牌和“百年老店”。到2019年,工业类河北省名牌产品动态保持在100项以上、农业类河北省名牌产品动态保持在20项以上、河北省服务名牌保持在20项以上,河北省优质产品保持在8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发展委、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培育。贯彻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中小企业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推动创建自主品牌。支持农产品商标、农业服务商标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和运用,加快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经营向区域品牌经营升级,支持外销特色农产品经营主体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加强对名优品牌企业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全面增强企业商标注册、培育、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到2019年,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9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2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

14.打造区域品牌。积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组织产业聚集程度高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积极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和河北省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推进宁晋经济开发区“全国单晶硅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和沙河经济开发区“全国平板玻璃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验收工作。指导宁晋县贾家口镇电线电缆工业聚集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平乡自行车工业园区争创“河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到2019年,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达到2个以上,河北省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达到2个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质量基础建设。

15.提升计量建设水平。加强工业与能源计量工作,推动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认证,为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提供支撑。深入贯彻《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计量发展六年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邢政发〔2015〕4号),充分发挥能源计量在线采集平台作用,推动我市40家以上企业入网,为企业节能降耗和政府节能监管提供客观数据支撑。计量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大力抓好计量标准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检定证书质量等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到2019年,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80%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力争达到280项以上;计量测试技术等计量科技成果达到5项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推动认证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绿色认证等自愿性认证,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间能力验证,加强对检测质量安全风险源和危害性分析,强化风险性预警,健全能力验证结果通告和处理制度。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督促认证不规范的企业进行全面整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对涉及电线电缆、童车、汽车配件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覆盖率每年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7.加强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建立完善与我市产业发展和区域定位相一致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保障体系,优化检验检测资源布局。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运作等手段开展并购重组,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延伸产业价值链,实现规模化发展。围绕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食品安全、化学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大力推动现有平台的改造升级。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创新机制和模式,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到2019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达到2家以上,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达到8家以上,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达到120家以上,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质量监管。

18.加大监管力度。针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以食品、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建材等产品为重点,对制假售假、质量问题严重的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部位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风险监测分析评估研判和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发布。健全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协调联动、指挥顺畅、处置及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追溯系统,实现对生产、流通全过程监测和监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

19.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积极参与全国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市信用体系四大重点领域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建立健全诚信奖惩机制。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推行质量失信“黑名单”和失信企业市场退出制度,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估机制,培育、发展社会信用评价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建立部门之间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推进质监、商务、金融、工商多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与社会信用体系有机衔接。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领域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实施共享联动。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监督机制。到2019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系统,建成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公示平台,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县(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比例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重点领域信用档案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市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显著提升,“信用邢台”全面建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邮政管理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发展全局的高度,从大质量大标准维度深化认识,把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落实到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和标准化委员会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把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调调度、推动任务落实,市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守住各自关口。大力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创建活动。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快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群策群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评价考核。深入开展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质量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问责。各县级政府根据考核指标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补齐短板,坚持以质量为抓手,健全考核体系,推动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完善激励机制。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落实好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衔接、配套联动的政策支撑体系。市发改、工信、农业、科技、财政、税务、人社、法制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在法规修订、财政预算、项目审批、人才培养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对企业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等方面的金融支持。组织好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个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市委宣传部要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和媒体,充分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大力弘扬诚实守信、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质量第一、标准引领的浓厚氛围。

(五)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督导、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推动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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