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关于实施房地产去库存促销售优惠政策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7〕98号)

2017年09月04日 09:58 来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点击量:4161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任务要求,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57号)以及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实施以下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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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购买车位的优惠政策

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在永购买车位(不含二手车位)且合同在区国土房管局已备案的,给予契税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以购买车位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按契税纳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

二、关于外来人口购买住房的优惠政策

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区外户口人员在永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在永属首套)且合同在区国土房管局已备案的,给予契税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以购买商品住房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按契税纳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家补贴,补贴面积上限为100平方米(含)/户;免收交易所有手续费。

三、关于房交会期间的优惠政策

2017年下半年永川房交会开幕之日起30日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二手房(住宅、非住宅)且合同在区国土房管局已备案的,给予契税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以购买商品房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按契税纳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免收交易所有手续费。

四、其他事项

(一)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政府新闻办、地税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平台、服务大厅、售房部等渠道进行宣传,扩大优惠政策的知晓率。

(二)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财政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购买人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严格按规定兑现优惠政策。

(三)对申请人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策规定,虚报、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相关新闻:

购买车位给予契税补贴

《通知》指出,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在永购买车位(不含二手车位)且合同在区国土房管局已备案的,给予契税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以购买车位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按契税纳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

“目前车位契税为车价的3%。按照目前政策执行,如果你购买的车位价格为十万元,则可省去3000元。”置业顾问黄先生表示。

外地人购房有安家补贴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外地人在永购房比例将近两成。针对这一群体,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区外户口人员在永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在永属首套)且合同在区国土房管局已备案的,给予契税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以购买商品住房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按契税纳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家补贴,补贴面积上限为100平方米(含)/户;免收交易所有手续费。

“仅补贴这一项最高可省1万元,加上契税、交易手续等费用,这无疑于外地人在永川置业的**时机。”业内人士表示。

房交会期间买房免契税

2017年下半年永川房交会开幕之日起30日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二手房(住宅、非住宅)且合同在区国土房管局已备案的,给予契税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以购买商品房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按契税纳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免收交易所有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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