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张家口桥东区鱼儿山棚户区改造政策(附最新补偿标准)

2017年07月10日 09:35 来源:张家口资讯网点击量:3253 收藏

日前张家口桥东区鱼儿山棚户区改造政策公布,补偿单价为11472元/㎡。

除此之外,补偿新政第一次推出共享产权的概念: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一下且被征收人确因经济状况无力回购全部产权的,可产权共享,即被征收人部分产权,国家部分产权。

详情请看下面的回购住宅房屋的原则和标准

鱼儿山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

征收项目名称:鱼儿山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东至东外环,南至鱼儿山后街,西至建国路,北至第三附属医院家属楼。

具体门牌:鱼儿山后街1、2、3、4条楼房及平房,鱼儿山后街1、2、3、4、5、6号楼房及周边征收范围内房屋。

征收期限:2017年7月3日-2017年9月30日

货币补偿的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及本方案规定的相关补助、补贴予以补偿并终结原房屋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为照顾被征收人利益,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再上浮30%予以补偿,即11472.5元/㎡。

三、一次性补偿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5元/㎡的标准来计算,一次性支付)

四、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元/㎡/月的标准来计算,一次性支付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五、待政府批准《公告》且《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并将征收房屋交于征收办公室的标准予以奖励:

1、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8月31日签订协议的,按每户3万元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00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2、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5日签订协议的,按每户2万元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800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3、2017年9月16日至2017年9月30日签订协议的,按每户1万元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0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六、电讯及其他设施移机补助费(被征收房屋装有固定电话的按60元/户、有线电视按181元/户、宽带按150元/户、空调按400元/台、热水器按200元/台的标准补助)

回购住宅房屋的原则和标准

一、被征收人按本方案货币补偿的规定领取补偿款后,可在本项目区域内回购房屋,回购房屋协议签订人必须为被征收人本人。

二、回购房屋标准及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5㎡(含)的,可以回购约58㎡以内的房屋。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35㎡小于55㎡(含)的,可回购95㎡以内的房屋。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55㎡小于75㎡(含)的,可回购约95㎡以内的房屋。

4、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75㎡的,可回购约115㎡以内的房屋。

5、本次回购房屋户型面积设计误差3%以内。

6、回购房屋价格:为照顾被征收人利益,在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8月1日内(30日)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回购房屋单价按8825元 /㎡计价(评估价)。

7、被征收人选择的回购房屋面积在设计误差范围内的部分,按以上规定价格多退少补,超出设计误差范围以上的部分,按回购价 计价。

8、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一下且被征收人确因经济状况无力回购全部产权的,可产权共享,即被征收人部分产权,国家部分产权。

具体为:被征收人领取补偿款后,除搬家费,过度费、物业补助费、奖励(3万元)本人留存外,其余补偿款全部交到征收办指定账户,按该地块回购价折算面积(该面积属个人产权),回购户型内剩余面积属国有,按照公有住房办理手续并安公有住房管理规定的标准交纳租金。

待被征收人将来经济状况转变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购买剩余面积产权时,仍然可按现回购价议价(8500 元/㎡或8825元/㎡)将国有产权部分一并购买(时间不限)。

9、本次回购一律不允许被征收人超本方案的标准选择回购房屋。

10、回购房屋楼层差价最高按100元/㎡收取。

11、被征收人选择回购房屋的,依据其签订回购《协议书》的顺序号,一次选择回购房屋的楼号、楼层、房号。

公告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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