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处置闲置土地的汇报

2016年08月24日 14:54 来源:通许县国土资源局点击量:2563 收藏

根据河南省、市要求,各地的闲置土地在2015年11月底前,通过已开工、已收回、已置换、已收取闲置费等方式处置到位80%、12月底前处置完毕。并明细了处置到位的标准:

1、收回。因政府原因闲置的,可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提供以下材料:政府下达的收回文件;注销土地权属证明;签订的有偿收回协议。

2、动工。指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桩基;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不允许以建围墙、平整场地、施工设备入场为动工标志。并提供以下材料:施工许可证;施工时间;动工开发现场描述和照片。

  通许县县的闲置土地7宗,情况如下:

  1、宗地编号2012—09,使用权人郑州乐通置业有限公司,该宗地面积3.22903公顷,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开工时间2013年10月20日。由于该宗土地未交付使用,认定为政府原因造成闲置。根据上级要求,应协议有偿收回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目前,针对该宗土地,县政府已下文批复有偿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拟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协议,但企业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仍达不到上级验收标准。

  2、宗地编号2012—10,使用权人河南佳莱置业有限公司,该宗地面积3.33303公顷,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开工时间2013年11月20日。由于该宗土地未交付使用,认定为政府原因造成闲置。根据上级要求,应协议有偿收回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目前,针对该宗土地,县政府已下文批复有偿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拟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协议,但企业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仍达不到上级验收标准。

  3、宗地编号2011—30,使用权人党孟花(河南拙夫舍置业有限公司),该宗地面积4.02955公顷,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开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由于该宗土地未交付使用,认定为政府原因造成闲置。根据上级要求,应协议有偿收回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目前,针对该宗土地,县政府已下文批复有偿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拟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协议,但企业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仍达不到上级验收标准。

  4、宗地编号2011—95,使用权人安徽科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宗地面积7.113446公顷,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开工时间2013年6月28日。由于该宗土地未交付使用,认定为政府原因造成闲置。根据上级要求,应协议有偿收回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目前,针对该宗土地,县政府已下文批复有偿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拟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协议,但企业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仍达不到上级验收标准。

  5、宗地编号2012—30,使用权人开封祥通机械有限公司,该宗地面积5.39478公顷,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开工时间2013年10月26日。由于该宗土地未交付使用,认定为政府原因造成闲置。根据上级要求,应协议有偿收回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目前,针对该宗土地,县政府已下文批复有偿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拟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协议,但企业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仍达不到上级验收标准。

  6、宗地编号2011—85,使用权人河南省通许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面积0.49278公顷,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开工时间2013年12月12日,由于该宗土地东临拒不指界、签字,未能及时办理土地登记,造成土地闲置。

  目前该宗土地存在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企业已动工开发。但开工许可证未办理,仍达不到上级要求。

  7、宗地编号2011—67,使用权人通许金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宗地面积4.24463公顷,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开工时间2011年12月20日。该宗土地由于建筑面积和强度达不到标准,造成土地闲置。上报情况是2015年12月底开工。

  目前该项目虽建好一栋办公楼,但开工许可证未办理,也未扩大建筑面积,也达不到上级验收标准。
  综上所述,我县7宗闲置土地,上报省厅有2宗能在2015年12月底前动工开发;有5宗已有偿收回。但目前都达不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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