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等3个用地标准印发!

2022年07月12日 15:20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点击量:2553 收藏

日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甘肃省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甘肃省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建设用地标准》(甘政办发〔2022〕80号)。

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摄图网.jpg

一、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

(一)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包括控制性指标和定额指标。控制性指标区分行业和地区,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土地产出、绿地率6项指标。

(二)工业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类制造业门类下的13—43大类,共计31个行业。剔除我省未涉及的行业“21家具制造业”,共确定了30个行业的单位用地定额指标,将行业分类细化到三级类。定额指标根据项目类型和生产规模规定了项目具体用地规模。

(三)不同区域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可按照区域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四)不同区域工业项目的用地面积可按照区域调整系数和地类调整系数依次调整。

(五)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二、甘肃省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一)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应根据风电行业发展需要,在综合考虑风能资源、场址、电力市场、接入系统和资金筹措能力等建设条件的同时,体现科学合理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二)风电机组应充分利用风能资源、地形地质,合理进行布置。在满足安全运行、管理方便、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在技术、经济成熟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单机容量大的风电机组,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四)分期建设的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应统筹规划、分期征用。近期建设用地应适当集中,预留远期建设所需的升压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应从严控制。

(五)项目建设施工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既有道路,或与运行期检修道路相结合。

三、甘肃省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建设用地标准

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项目用地包括仓储设施、生产设施、消防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等,不包括公路绿化用地和餐饮等其他配套用地。若项目选址受到自然因素限制,或出于安全考虑需增加消防或其他安全防护用地的,经科学论证后可适当增加用地面积。

1.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在满足安全和功能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2.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具备便捷的交通条件和疏散条件,便于机动车辆安全进出。

3.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宜建在下列地区和区段内:

3.1 商业繁华地段和人口疏散难度大的地区;

3.2 有土崩、活动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以及其他方面不满足工程地质要求的地区;

3.3 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

3.4 蓄(滞)洪区;

3.5 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保护区。

4.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应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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