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恢复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2022年05月12日 17:40 来源:招拍挂整理点击量:1580 收藏

  2022年5月9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措施的通知》(洛房公积金〔2022〕9号),决定阶段性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下调为6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个档次时间系数分别下调0.3。其他措施暂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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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预警条件下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涉及系数下调的规定,就是恢复到2021年3月6日前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即执行以下标准: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缴存职工可参照以下规定,自行计算贷款额度: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7;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0;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36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48个月<缴存时间≤60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60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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