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9日照拆迁棚改消息!看看有你们村吗?

2019年05月05日 11:43 来源:日照在线点击量:56905 收藏

  近日,有网友在某留言板咨询“东港区三庄镇上卜落崮村是否有拆迁计划”,对此官方给予了回复:

  东港区三庄镇回复:根据工作安排,龙门崮田园综合体正在规划设计中。镇政府将根据规划设计情况,逐步适时推开,对纳入拆迁改造项目的村庄镇政府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也会加大宣传力度让村民享有知情权。

房屋3.jpg

      除此之外,日照还有多个村子的拆迁、安置也已列入规划,快看有你家吗?

  1、目前南湖镇小长汪崖项目拆迁选址已初步确定为海曲高中以西或者新204东南区域,土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并且正在与两家开发商洽谈。

  2、按照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布局,裴家村老年房拆除后,拟安置在长春路社区,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3年左右交付。

  3、后团岭埠已被列入旧城改造拆迁村,街道将适时展开拆迁改造工作。

  4、田家村已被列入旧城改造拆迁村,将适时展开拆迁改造工作。

  5、相家庄村二期拆迁改造区域位于海曲西路以北,山东西路以南,旭阳路以西地段,于2016年4月底签订拆迁协议,于2017年3月份开工建设,于2018年5月份主体竣工,现正在室内外装修阶段,正按预定计划有序进行。经对项目施工方了解,根据当前的施工进度,预计于2020年春节前后进行安置楼回迁。

  6、东关南路劳动局家属院已列入拆迁计划,具体拆迁时间暂未确定,待确定后将第一时间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公布。

  7、十里铺片区已列入2019年拆迁计划,拆迁时间以整个片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来决定,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8、根据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夹仓村已列入拆迁计划,具体拆迁时间未定,待区统一规划后适时启动拆迁。

  9、根据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松园村已列入拆迁计划,具体拆迁时间未定,待区统一规划后适时启动拆迁。

  10、经北京路街道管家村管区调查了解,该村已列入2019年拆迁计划,具体几月份拆迁目前没有具体时间。

  11、日照街道八村二层楼片区,预计于五一后进行动工。

  12、区政府广场南片区轻纺局家属院已列入2019年拆迁改造计划,具体拆迁时间暂未确定,待确定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公布。

  13、东潘村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中,虎山镇政府已成立工作组推进拆迁工作。

  14、经查,安东卫街道荻水社区列入2019年拆迁计划内,拆迁时间以整个片区城中村改造进度确定,具体时间暂未确定,待确定后街道和村两委将在第一时间告知。

  15、汾水街道界牌岭村将根据岚山区旧村改造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启动拆迁。

  16、岚阳路跟金牛岭路之间的圣岚东路南边的环海路居委

  已经列入拆迁计划,目前入户评估已经结束,入户摸底调查已经结束,街道拆迁工作组及村居工作人员正在分析户情中,预计四月底五月初签协议,预计六月三十前拆除。

  17、安东卫街道汾水社区列入街道五年内拆迁改造计划,由于该片区整体规划尚未出台,具体时间暂未确定,待确定后街道和村两委将在第一时间告知。

  18、秦官庄村的宅基地已全部拆除并已经安置。剩余的大院和部分厂房已经全部评估,最近区里正在洽谈一项目准备放在该区域,随着项目的落户,这个区域的这些设施将启动拆除。

  另外~

  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最新消息,

  山东今年将开工棚改房213884套,

  其中日照5290套!

  基本建成棚改房108060套,

  发放租赁补贴30468套。

  具体的计划任务分配如下:

  山东今年将开工棚改房213884套.jpg

  今年,棚改项目的认定也更加规范严格。

  2018年12月10日,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四厅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2017年版《认定办法》废止。新《认定办法》强调,要严格把握好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标准,以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为改造重点,规范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

  新《认定办法》里,城镇棚户区的概念被界定为:

  山东省城镇.jpg

  其中,棚改范围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对乡镇,仅限于全国重点镇的镇政府驻地区域可以搞棚改,一般建制镇不行。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04]107号),我省有全国重点镇207个:

  其中日照有8个全国重点镇,分别是

  东港区南湖镇、河山镇、

  岚山区巨峰镇、碑廓镇、

  五莲街头镇、潮河镇、

  莒县招贤镇、夏庄镇。

  image.png

棚改1.jpg

  新《认定办法》强调,严禁8种情况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

  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

  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

  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校舍改造、养老院改造、厂房改造、工矿企业和商业设施等非住宅搬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置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棚改.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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