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营口市土拍:以起始价1.83亿出让2018—9—1号商住用地

2018年06月13日 10:45 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2706 收藏

  7月12日营口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8—9—1号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起始价18326.5884万元(约1.83亿),总面积123828.3平方米,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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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详情

  2018—9—号地块: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位于通达路东侧、新联南大街东段北侧。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保证金9165万元,加价幅度123.8283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2109718BA0010|2110718BC0037。起始价:148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10元/平方米或其正整数倍。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商业,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公建。

  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2018—9—1号地块:2018年06月29日09时00分至2018年07月12日16时00分;

  竞买规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其他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土地公开出让工作由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无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者,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他损失。

  4、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jy.ykgtj.gov.cn/)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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