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2018年存量公租房抽号分配(附房源)

2018年06月12日 09:51 来源:沧州日报点击量:3147 收藏

6月9日至13日,市区2018年存量公租房进行抽号分配,4291户报名的家庭中将有2065户抽到梦寐以求的房子。据悉,本次分配的房源主要集中在福馨小区、祥泰小区和悦民小区,其中一居室706套,二居室1359套。目前,2065套房源已全部装修完毕,配租手续办完后可以入住。届时,租金比同地段市场租金低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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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好了,以后再也不用总搬家了!”公租房分配首日,选到房子的市民王大爷拿着《公租房分配确认书》,喜悦洋溢在脸上。今年71岁的王大爷和老伴儿从年轻时就没有固定收入,老两口曾跟孩子挤在一个不足70平方米的房子里住。10年前,为了方便,老两口开始出来租房住,但光租房搬家就有五六次,有几次是住了没有几个月房东突然卖掉了房子,不得已搬家。找房子、拉东西,搬一次家就得忙活两三天,岁数大了,身体也不是很好,搬家真是个累心的活儿。“这次能够分到公租房,结束了租房游击战,真是太好了。”说到这儿,王大爷脸上露出了笑容。

据了解,此次公租房分配时间为9日至13日,配租对象为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6日期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户型分配上,考虑到房源户型数量、配租家庭的人员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确定城市家庭户的配租套型标准,保障人口1人的家庭,配租一居室;保障人口2人的家庭,属于一代人的,配租一居室,属于两代人的,配租二居室;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家庭,配租二居室。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原则上配租一居室。

据介绍,因此次分配房源数量有限,且现有房源中多数均配备电梯,此次分配时,对老弱、病残等特殊配租对象,在楼层安置上不再单列,所有配租家庭统一参加抽取房号。截至配租房源时,保障家庭中如有65岁以上家庭成员,或下肢体残疾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及精神、智力、视力残疾一级、二级家庭成员的,配租房源为高层电梯住宅楼的,楼层安置上不予考虑,如配租房源为多层住宅楼的,原则上应当配租1、2层,但在本次配租中,所抽取的房号为多层住宅非1、2层的,可以自愿放弃配租房源,并在《特殊人员放弃配租房源登记表》上签字,待有与其优先配租情况相匹配房源时,享有一次优先配租机会。一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同地段市场租金的80%,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租金;配租住房只能用于承租家庭自住,不得出租、出借、闲置、损毁,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不定期对公租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收回该保障性住房,且今后不得享受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办结租赁住房手续的承租家庭,应在一个月内入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配租资格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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