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导产业:
电子信息 食品加工 仓库物流 其他
别:
国家级
基础设施:
三通一平(水 电 路通;场地平整)
园区面积:
184平方公里
项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
人:
土流客服
联系方式:
18374977520
园区相册
园区介绍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2年与马尾区实行“两区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工业开发面积16平方公里,经过17年的开发建设,马尾已从一片荒滩泽地发展成为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台商投资区、高科技园区和海峡两岸船舶直航试点口岸等特殊经济功能于一体的外向型工业区。全区总面积184平方公里,总人口13.4万人(其中流动人口5.3万)

园区规划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依托的母城福州,对外开放以来,经济建设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5年被列为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1990年成为全国35个国内生产总值超百亿元城市之一;1991年进入首批“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和“城市投资硬环境40优” 的城市行列;1993年进入全国国内生产总值超200亿元的40个城市之一;1999 年预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36亿元、财政收入68.4亿元, 其经济增长速度位于全国省会城市前列。福州市的经济发展同样有力地促进了福州开发区的发展。

周边配套

1999年马尾港区货物吞吐量达672 万吨,相当于1985年的2.8倍。海峡两岸试点直航以来,货物进出量达47838标箱。总投资5.82亿元、10.08公里长的福州江滨大道马尾段已睛建国50周年前夕正式通车,青洲大桥将在2000年底建成通车,隔江相望的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是目前国内设备先进的大型机场。福州开发区电讯管网、区间道路、工业厂房、宾馆、商场、学校、医院一应俱全,具备了包括工业气体在内的符合跨国公司投资特定要求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福州开发区还致力于优化投资软环境。在项目投资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在全市率先实行了项目登记制、一个窗口收费制,探索并实行了预警服务制、办事限时制、红灯呈报制,并设立了外商投诉受理中心。

优惠政策

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品出口企业,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得利润而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六个月的,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但企业当年所获得的利润应当依照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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