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拍升级:广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场摇号操作细则公布(全文)

2017年04月25日 14:13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量:2790 收藏

  4月13日,广州市发布两宗地块的补充公告,明确地块需要在竞地价、竞配建到封顶线之后,添加竟自持和摇号环节。距离这两宗宅地开拍只剩一周时间不到,4月24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场摇号操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地块1.jpg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场摇号操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场摇号操作,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交易效率,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展的通过现场摇号(以下简称“摇号”)产生竞得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交易活动。

  第三条 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场摇号活动的各方主体应执行本细则。

  第四条 参与现场摇号活动的各方人员包括:土地出让人、符合资格的竞买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一)土地出让人是指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范围内市、区两级负责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是现场摇号活动的行业主管监督人。

  (二)符合资格的竞买人是指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要求,已参与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交易活动中报名、报价及各项指标竞争环节,并接受公告设定的各项最高限制条件,愿意参与摇号活动的竞买人。以下简称竞买人。

  (三)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包括主持人、见证人员、摇号球保管员等,职责如下:

  主持人负责主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场摇号活动;

  见证人员负责见证摇号全过程,记录并确认摇号结果;

  摇号球保管员负责保管摇号球。

  第五条 现场摇号活动在网上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由交易中心公布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摇号活动的各方人员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入场。竞买人或竞买人代表应带齐身份证明、参与摇号活动的委托书到场参加摇号活动。

  第六条 摇号准备

  (一)见证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摇号时间前领取一套序号完整、球体无损的摇号球,到达摇号现场。见证人员应穿着见证工作服并佩戴工牌,不得从事与见证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无故中途离场。

  (二)见证人员确认摇号机、拍摄出球口摄像头、现场录音录像设备、电脑、打印机等摇号设备可正常使用,将摇号机摆放在规定位置,检查拍摄用摄像头位置,确保出球口影像可显示在摇号现场投影屏幕。

  (三)见证人员核对竞买人证件,指引竞买人签收《参与摇号活动确认函》,并按照签到顺序确认摇号球编号。

  不到场签收《参与摇号活动确认函》的竞买人无法确认摇号球编号,不能参与摇号活动。

  竞买人签收《参与摇号活动确认函》即视为接受摇号地块当前竞拍相关最高限制条件。

  (四)见证人员指引参加人员按规定就坐。

  第七条 摇号操作

  (一)主持人公布竞买人到场情况和会场纪律,宣读项目概况。

  (二)主持人公布到场竞买人名单及次序,当众检查摇号设备。

  (三)主持人、竞买人(或竞买人代表)和见证人员检查摇号球序号完整、球体无损后,主持人将已排好顺序的摇号球展示后,放入摇号机,摇号球的个数必须与符合资格的竞买人人数相同。

  (四)主持人按下摇号机“开始”按钮,摇号机进入滚动摇号状态后,投影屏幕切换至摇号机出球口的画面,摇号机停止运转,摇出一个球。摄像头对准摇号机出球口,投影屏幕显示摇出的摇号球号。

  (五)主持人右手两个手指拿球,手指不能遮挡球号,手举起超过头的位置,主持人将摇出的球拿出展示后,摆放在摇号球的托架上。

  第八条 摇号结果确认

  (一)主持人宣读摇出的球号及对应的竞买人名称,同时在投影仪屏幕上显示。

  (二)见证人员如实记录摇号结果。参与摇号的竞买人或其代表应在摇号结果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第九条 摇号结束

  (一)见证人员收取现场资料原件并随项目归档。

  (二)见证人员检查原套摇号球序号是否完整、球体是否有损,确认完好无误后,交回摇号球保管员保管,关闭现场设备。

  第十条 本细则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土地-公开出让】授权委托书(现场摇号活动).doc

  参与摇号活动确认函.doc

  摇号结果确认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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