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九国土告字[2016]76号地块挂牌出让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九国土告字[2016]76号)
九国土告字[2016]76号
经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九台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6001067 | 宗地总面积: | 594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春市九台区南苑大街以南、存量国有土地以北、道路以西、沟渠以东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57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73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6309.318252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21日09时00分 | ||
备注: | 宗地总面积59404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面积49397平方米,出让70年,商服用地面积 10007平方米,出让40年,地下面积20500平方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0月21日 至 2016年11月19日 到 长春市九台区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10日 至 2016年11月19日 到 长春市九台区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九台区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6001067 号地块:2016年11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16年11月21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人在报名申请竞买或报价时,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金额不低于出让地块拍卖挂牌的起始价。
(三)竞买人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需提供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核确认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央大街西侧、福临大街北侧
联 系 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0431-82323558
开户单位:长春市九台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九台区支行
银行帐号:100643243300019999
长春市九台区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