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6年10月20日 08:58来源: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点击量:1177 收藏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6]51号)

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6]51号

      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内需配置12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60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042平方米,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对应的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并根据"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不再另行办理划拨手续;地块出让的总建筑面积中需配建开闭所两处,单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对应的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上述公建设施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施工期间暂登记给受让人,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出让土地上公建设施移交管理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6〕147号),建设完成并通过规划、工程质量等验收后,受让人应将产权无偿移交给属地管理街道。

宗地编号:3303040180030005      

宗地总面积:63054.9平方米   

宗地坐落:娄桥街道玕西村、玕南村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9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17716万元  

起始价:88577万元    加价幅度: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4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09时00分

  备注:1、具体方案按[2016]规划条件04035实施,2、本次挂牌价款已包含耕占税,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3、上述土地要求土地成交之日起7个月内进场施工,成交之日起42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9月28日至2016年10月25日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9月28日至2016年10月25日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0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3303040180030005号地块:2016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16年10月27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玕南村三产安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纳入该地块,由受让人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12.25平方米,对应的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并另行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具体代建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2、需保持水域面积2932.1平方米,水岸两侧12米须设置作为公共开发空间的绿地,水面、绿线在保持面积及功能不变的情况下线性可根据总平布局进行微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51021

  开户单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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