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邯郸临漳县土拍:起始价3450万元出让LGT2013-44商住地块

2017年06月22日 14:06来源:土流网招拍挂整理点击量:1299 收藏

根据邯郸市临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7月12日以拍卖方式出让LGT2013-44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345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临漳1.jpg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7月11日到临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7月11日到临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1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7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7月12日10时00分在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要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若承担法律责任。

(二)出让地块的开发程度:为净地出让条件;

(三)配建保障性住房:该地块为居住用地,按照该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有关规定,须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总面积3%,建成后无偿移交县政府。

(四)本次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

(六)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缴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七)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漳县建安路西段北侧

联系人:王先生、崔女士

联系电话:0310-7819035

临漳.jpg

临漳地处河北最南端,西望太行山,东眺齐鲁地,位居中原腹部,扼守燕赵南门,素有“天下之腰脊、中原之噤喉”之称誉。总面积744.06平方公里,总人口72万,辖5个镇、9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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